近日,宁波都市圈人工智能司法保护中心揭牌成立后的第二场专题活动——“星光论法·智护光影”人工智能与影视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天一知产沙龙暨政协委员会客厅活动,在象山法院“星光影视”共享法庭举行。
本次活动由浙江高院民三庭指导,宁波中院主办,象山法院、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理中心、宁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协委员会客厅联合承办。浙江高院、宁波中院、象山法院及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影视企业、律师代表等参加活动。活动立足本地影视产业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发展实际,聚焦影视产业AI新业态,着力搭建司法机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市场主体等多方沟通平台,打通影视领域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堵点,以知识产权赋能影视产业创新高质量发展。
嘉宾致辞
浙江高院民三庭庭长王亦非表示,影视产业是AI重要应用场景,当前AI生成内容权属认定、二次剪辑侵权、数据训练等新型纠纷频发,传统著作权规则遭遇挑战。要守正创新,聚焦AI生成物核心争议,明晰法律边界、统一裁判尺度,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要协同共治,凝聚司法、监管、行业、企业保护合力;要靠前服务,依托共享法庭、知产沙龙开展精准定制普法,实现风险前端防控、纠纷源头化解。
互动交流
活动中,象山法院详细介绍“星光影视”共享法庭运行机制以及司法服务下沉影视产业的具体举措。
象山县政协委员、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理中心副主任钱豪代表宁波市影视文化产业区管理中心介绍象山影视产业发展情况、人工智能技术在剧本创作、特效制作、影像修复等环节的应用现状,以及当前行业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核心诉求。
参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影视企业代表围绕AI短剧冲击传统业态、文物数据再创作产权归属、AIGC生成形象和声音的侵权责任划分、中小企业购买AI模型生成内容后被诉的责任承担,以及字体、IP、音乐等日常侵权问题提出困惑,呼吁出台合规指引、建立快速处理与存证机制、畅通咨询普法渠道、发布典型案例。
主题分享
宁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马洪以最高人民法院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审理意见为依据,结合典型案例,系统讲解影视AI创作确权、分层归责、数据合规、换脸拟声、开源许可、技术合同及证据审查等司法规则。同时提示企业落实全流程留痕、数据合规、合同权属约定及高风险应用前置评估,以精准司法保护赋能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董莎向与会人员全面介绍中心在文创、专利快速预审、维权援助、海外纠纷应对等方面的服务举措,以及中心在虚拟人物等新型客体的知识产权保护路径方面的新的探索,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
宁波市律协知产专委会主任何剑青介绍影视企业AI创作合规与风险防控要点,提示AI创作下作品独创性、权属举证难度上升,企业要做好创作留痕、明确权属约定。
会后,与会人员实地走访象山影视城数字影视制作中心、实景拍摄基地及“星光影视”共享法庭,现场了解影视剧拍摄制作流程、AI技术在影视工业化中的应用场景,以及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实际需求。
来源:象山法院